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1 阅读次数:19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统筹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资源建设,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现就我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不断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用2-3年时间,全省普通高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更加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健全,综合素质培养成效更加明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更加充分。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教学组织管理有序高效,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日趋成熟,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学生发展指导、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教育评价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建设一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和特色高中。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1.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品格提升工程,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制度自信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志向。
2.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加强科学文化教育,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改进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建设书香校园,培育学生以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实践创新等为重点的核心素养。强化体育锻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加强美育工作,积极开展舞蹈、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重视劳动教育,统筹开展生活性、生产性、服务性、创造性劳动实践和体验活动。
3.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发挥各类教育基地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现代企业、美丽乡村等方面资源的育人作用,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培育一批以文教结合、教体结合、校企合作等为特色的实践育人精品课程和示范基地,定期开展志愿服务、义工服务、职业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长三角区域研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
4.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严格执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要求,细化落实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评价内容,明晰评价程序和办法,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规范、材料客观真实。
(二)优化课程实施
1.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遵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我省调整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方案和课程内容的有关要求,结合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0年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制定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课程实施监测,打造一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
2.规范实施各类课程。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规定的课时,特别是要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等课程。体育与健康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严禁违规减少课程与课时。加强课程研究,因地因校制宜开发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学校特色课程、普职融合融通课程等。
3.科学统筹安排课程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整体规划高中三年全部课程及安排,统筹安排各学科课程和教学时间,优化课程结构,均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安排要注重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可持续性,确保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三)创新教学组织管理
1.引导学生理性选科。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学校为主、协同推进的选科评估与指导机制。学校要制定包含全部组合类型的选科指南,明确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结合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理性自主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各校选科指导方案应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选科指导方案要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布。学校要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代替或有意误导学生确定选考科目。所有学校高考选科必须在高一学年结束后进行。
2.深化学科教学改革。立足课堂,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注重加强实验探究、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积极开展课外实践,联系生产生活实际,构建真实情境,促进深度学习。加强学生作业研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健全学校教研制度,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变革教学管理方式。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至少开设10种以上选科组合,一般高中开设6种以上选科组合,充分利用学科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和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创新课堂形式,探索长课与短课、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传统课堂与空中课堂相结合的教学组织样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智能化。加强社团线上线下管理,积极引导社团开展活动。
(四)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1.提高指导实效。把生涯规划教育贯穿高中三年教育全过程,做好学生自我认知指导、学业发展指导和职业规划指导等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全面认识自我,更好适应普通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2.健全指导机制。各地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着力开发开设20课时左右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采用课堂讲授、专家讲座、团体辅导、职业体验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发展。注重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五)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1.重视考试命题研究。加强对全国卷命题的深入研究,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我省自行组织命题的选择性考试科目以及合格性考试科目,命题要严格遵循课程标准要求,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注重考查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保障机制,开展命题质量评估,加强命题人员培养培训,确保考试命题能力和质量达到课程改革要求。
2.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积极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完善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科学统筹高校招生计划,促进普通高中学生理性选科。
(六)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
1.完善师资配备。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加快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进一步理顺各地管理机制,健全教师准入、交流、退出机制,加大教师招聘、培训力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适当增加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2.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整体提升专任教师能力水平,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的能力。
3.推进资源建设。实施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2020年起,以设区市为规划建设主体,用3年时间集中新建、改扩建260所左右普通高中学校,新增约41万个学位,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科学调配农村或城郊接合部闲置教育资源,推动高中资源重组和优化,多措并举办好综合高中、综合班,打通职高、普高“双向通道”。
4.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每生每年达1000元以上,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学费标准。省级财政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奖补力度,激励引导各地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加强内涵建设,配套落实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前瞻性项目、学科发展创新中心、品格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强化结果导向,定期对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七)推进多样化特色办学
1.改革星级评估机制。细化完善星级高中评估标准要求,优化星级高中评估程序,动态设定评估重点内容,常态化监测整改问题,全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2.推进高品质高中建设。稳步实施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首批立项学校要加快落实建设、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确保高品质示范高中规划建设成效。首批培育学校要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自主发展水平,有效增强学校发展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其他普通高中要分类推进,加快向高品质示范高中迈进或向特色高中转型,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3.实施内涵建设项目。深化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学科发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等,创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不断增强项目实施的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加大优秀成果培育与推广应用力度。
4.开展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优势,整合高校与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资源,精心遴选并建设一批少年英才培养基地。改革拔尖创新人才育人模式,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协同培养的有效途径,形成高校高中协同、一体化运行的培养体系,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志存高远、追求卓越、具有丰厚实践能力与突出创新精神的拔尖后备人才。
5.推动交流合作共享。加强与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普通高中在教育理念、教学活动、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和借鉴,积极开展教师国际合作培训、教研活动。鼓励学校间组建教育联盟、发展共同体,大力支持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参与名师空中课堂建设。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市县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市县要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学校新建、改扩建和教师评聘激励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强化督导考核。把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列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定期组织普通高中学校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各级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负责人要深入课堂,有效指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将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培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广典型经验。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附件: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附件
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期盼,不断满足普通高中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和事业发展的需求,有效扩大普通高中资源总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全省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58所,其中新建106所、改扩建152所,新增约41万个普通高中学位。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主体、分步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地区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的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标准,按项目时限要求实行责任分工和倒排工期制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优化布局、适度挖潜。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预测生源变化趋势,落实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建设计划。积极有效挖掘潜力,科学调配农村或城郊接合部闲置教育资源,实现普通高中资源的重组优化,保证普通高中教育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要。
(三)奖补引导、广泛筹措。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普通高中,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捐赠等方式支持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省级财政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奖补力度,激励引导各地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强化结果导向,定期对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四)积极支持、保障用地。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主动协调,确保项目“净地”交付使用,保障“三通一平”到位,满足施工条件。加快推进新建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切实为新建学校提供产权保障。
(五)优化审批、高效推进。省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各地要针对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提供咨询辅导,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六)统筹编制、保障师资。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普通高中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保障普通高中教师配齐配足。各设区市、县(市、区)要根据生源变化情况,每年有计划招聘教师,充分利用现有中学教师资源,调剂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编困难,保证新建学校顺利开办。指导高校加快普通高中教师紧缺学科人才培养。
(七)优化配置、提升水平。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各地按新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有关要求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加强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践场所等资源配置。积极支持普通高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聚焦学科核心素养,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发展学生关键能力,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定期研究会办建设工作,及时化解普通高中资源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教育、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