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4 阅读次数:158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
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和落实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精神,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模式的作用,进一步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成立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解克勤(校长)
副主任:孙 晶(副校长),周耀初(退休老校长),
钱振宇(学工处主任)。
委 员:孙金霞(教务处主任),孙英(高三级部主任),
周火春(高二级部主任),陆智勇(高一级部主任),
吴梅(心理健康教师)
家长代表: 张志强(张天宇家长)
刘国权(刘宇家长)
李杨杨(季宇杰家长)
马惠(王梦涵家长)
朱晖(施乐欢家长)
朱军兰(王紫妍家长)
二、领导分工及职责
1、主任负责对家长学校全面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家长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监督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
2、副主任负责家长学校的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课堂定期向家长开放工作;宣传教育改革的前沿信息,负责家长学校培训。
3、委员具体负责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的安排、家校联系等具体工作。
4、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组的家长学校所安排的工作。
5、家长代表能够代表家长的意愿,负责联系家长,反馈家长意见,提合理化建议,协助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