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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 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4 阅读次数:158

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

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和落实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精神,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模式的作用,进一步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成立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任:解克勤(校长)

副主任:孙  晶(副校长),周耀初(退休老校长),

钱振宇(学工处主任)。

   员:孙金霞(教务处主任),孙英(高三级部主任),

周火春(高二级部主任),陆智勇(高一级部主任),

吴梅(心理健康教师)

家长代表:  张志强(张天宇家长) 

  刘国权(刘宇家长)

李杨杨(季宇杰家长)

  马惠(王梦涵家长)

朱晖(施乐欢家长)

朱军兰(王紫妍家长) 

 

二、领导分工及职责

1、主任负责对家长学校全面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家长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监督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

2、副主任负责家长学校的教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课堂定期向家长开放工作;宣传教育改革的前沿信息,负责家长学校培训。

3、委员具体负责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的安排、家校联系等具体工作。

4、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组的家长学校所安排的工作。

5、家长代表能够代表家长的意愿,负责联系家长,反馈家长意见,提合理化建议,协助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