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5 阅读次数:163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文件
建教发(2016)41号
▬▬▬▬▬▬▬▬▬▬▬▬▬▬▬★▬▬▬▬▬▬▬▬▬▬▬▬▬▬▬
建邺区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南京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宁教办[2016]14号)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 教育宣传,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微信群、QQ群、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要发挥街道社区教育老师的联系作用,密切学校和街道综治等部门联系;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16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9月14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法制安全科和督导室。
(二)区级检查。2016年10月10日前,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检查,以迎接上级抽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校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法制科。各中小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各类值班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建邺区教育局
2016年6月7日